辽宁法库:“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化解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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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库:“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化解劳资纠纷

2026-09-18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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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法库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涉及16名农民工的欠薪纠纷,以高效、闭环、法治化的方式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法库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现场)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近年来,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规定,向法库县司法局提出设立“法库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申请。经县司法局审核批准,法库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完成备案,建立健全受理登记、调解程序、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统计报送等各项制度,明确将“调解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作为重点职责,为高效化解劳动争议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

9月初,得知某工地拖欠劳动报酬未支付,县人社局第一时间联系用人单位,核实欠薪事实,启动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程序,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调解疏导工作,明确工资支付金额及分期还款方案。同步办理司法确认程序,经县人民法院审查并进行司法确认后,出具《民事裁定书》,将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升级为司法强制效力。如用人单位未按期履约,农民工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从根本上保障合法权益。

自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运行以来,及时将各类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有效减轻仲裁和诉讼压力。同时,当事人无需缴纳费用,调解程序灵活、周期短,大大降低了维权成本,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让劳动者吃下“定心丸”。

下一步,法库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持续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联动机制,提升劳资纠纷处置质效,常态化稳妥化解欠薪类民生纠纷,持续维护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平安法库贡献力量。

供稿:中共法库县委宣传部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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