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沿海全域船舶定线制落地辽宁 8月15日正式施行
近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辽宁沿海船舶定线制》相关情况。辽宁海事局副局长刘力作主发布,该局通航管理处副处长高杰、指挥中心主任张震、船舶监督处处长王佐出席并现场答记者问。该定线制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实施,辽宁成为全国首个实现沿海全域全覆盖船舶定线制的省份,以海上交通治理创新筑牢平安海区根基,赋能东北全面振兴新突破。

发布会现场 摄影 史国魁
辽宁沿海是北方航运枢纽,兼具能源物资运输与渔业生产双重功能,港航、风电、养殖等海洋产业叠加,商渔船交叉作业风险突出。2021至2025年,全省沿海发生商渔船碰撞事故24起,占辽宁省水上事故总量14.5%,原有推荐航路管理模式难以适配日趋复杂的海上交通形势。辽宁海事局联动多部门深入调研、广泛征集意见,在省、部两级指导下推出全域定线制,推动海上安全监管由被动处置向主动防控转型。
据刘力介绍,此次定线制构建“2+4”全域通航路网,在原有2处定线制基础上新增4处规划水域,将42条零散公共航路整合优化为15条,以刚性规则替代过往指引式管理,划定商船通航通道与渔船作业空间,实现商渔物理分离。制度统筹海域资源集约利用,用约0.9万平方公里水域搭建通航通道,释放近海海域多元利用空间,兼顾航运、渔业、养殖发展需求。
制度设计充分兼顾各方诉求,群众支持度高。前期发放3400余份调查问卷,99.4%从业人员支持实施。针对渔民群体,明确渔船可在非通航水域正常作业,确需穿越航道可依规通行;对养殖重叠区域实行“一市一议”,通过海域置换、分层用海化解腾退难题。航运企业将收获通航效率提升红利,海事部门布设54座虚拟AIS航标,编制中英文航法指引,减少船舶避让延误、降低运营成本。监管层面建立“远程指挥+现场巡航”闭环模式,联合渔政、海警常态化整治碍航渔具,规范海上通航秩序。
今年1月起,辽宁海事局提前开展试运行引导,半年来海上通航秩序持续向好,商渔船碰撞风险显著压降,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高效运转。下一步,辽宁海事局将完善配套制度,把定线制纳入渔船管理清单;推动商渔船联管中心实体化运行,同步更新海图渔区图;深入渔港渔村开展全员宣传培训,将新规纳入船员考核;强化全水域动态管控,从严查处各类违规碍航行为。
此次全域船舶定线制落地,是辽宁推进海上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既守护沿海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港航营商环境,也为全国通航密集海区商渔共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辽宁方案”,以坚实水上安全保障支撑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供稿:史国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