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凝聚团结之力赋能辽宁全面振兴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当前位置: 首页 - 推荐 -

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凝聚团结之力赋能辽宁全面振兴

2026-06-29 10:07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法治固根本,团结聚合力。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里程碑式的重大成果,系统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经验固化为法治制度,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辽宁省将以法律施行为契机,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精准落实,以法治护航民族团结进步,汇聚各族群众同心奋进力量,为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筑牢团结根基、凝聚奋进力量。

辽宁作为红色革命热土、新中国工业摇篮,是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融的重要省份。长期以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族儿女守望相助、携手并肩,在革命建设、改革发展、振兴奋进的各个历史时期同心同德、并肩奋斗,书写了各民族共居共荣、共建家园的生动篇章。新时代新征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辽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运用法治思维巩固和发展全省各民族大团结局面的关键举措,更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建设、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重要法治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深耕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把握法治实践关键。辽宁坚持以学为先、以悟促行,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群体,分层分类开展系统化、常态化学习教育,推动法律精神入脑入心。全省将该法纳入党政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研学、精准履职,熟练掌握法律精神、制度规范和实践要求,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方式做好民族工作、化解民族领域风险的能力。同时,深耕校园思政教育阵地,将法律知识融入青少年日常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厚植“五个认同”思想根基。面向基层各族群众开展通俗化、大众化宣讲,把法条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家常话、实在理,推动法治意识、共同体意识融入群众生产生活,让团结守法、同心奋进成为全社会普遍共识。

拓宽宣传维度,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域共治氛围。辽宁坚持集中宣传与常态宣讲并举、线上传播与线下推广融合,全方位、多角度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要义,推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落地生根。全省统筹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专题示范宣讲,精准覆盖党政机关、统战民宗、教育政法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精准解读法律精神、立法初衷和实施要求。常态化推进法律宣传“八进”行动,覆盖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军营、社会组织、宗教活动场所,构建全域覆盖、全民参与、全程发力的宣传格局。依托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打造特色宣传矩阵,讲好辽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故事、振兴路上团结奋斗的时代故事,生动诠释“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深刻内涵,持续营造同心共筑中国梦、携手奋进新征程的浓厚社会氛围。

坚持依法治理,提升履职效能,夯实振兴发展根基。民族工作事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辽宁始终坚持法治统一原则,把依法治理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对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各项规定,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健全民族事务治理机制。聚焦民族团结创建、基层治理、公共服务、文化传承、民族交融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研判,确保各项工作贴合法治要求、契合辽宁实际。持续优化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全方位嵌入。健全风险排查、预警处置闭环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各类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以法治刚性守护民族团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

加强党的领导,凝聚齐抓合力,激活振兴内生动力。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辽宁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准确把握民族工作辩证关系,坚守正确政治方向。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宗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协同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落实举措,强化督导问效,推动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辽沈大地落地生根。

团结是发展之基,奋进是振兴之力。下一步,辽宁将持续以法治赋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把法治精神、团结力量、实干担当融入全面振兴全过程,推动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以全省各族儿女的大团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做出新贡献。

供稿: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编辑:赵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