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2部门联合出台管理办法 构建气象监测设施“一张网”
日前,省气象局、省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推进气象监测设施共建共享,更好地满足各行业、各领域的精细化气象服务需求,提升气象监测站网的服务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此前,我省各部门自行开展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存在重复建设、标准不一致、数据格式不统一、气象监测数据精度和监测数据代表性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开展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可以通过统筹规划建设,理清各部门气象监测资料数据格式,形成统一数据清单,规范数据共享标准,为部门间共享应用气象监测数据奠定基础,还能通过统筹规划规范各部门的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要素监测精度和数据质量。
气象主管机构作为牵头单位,将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全省气象监测站网统筹规划,制定优化方案,指导设施规划建设和布局,确保气象监测设施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络小组协调相关工作,并建立备案通报机制,各相关行业、部门报送设施信息,由气象主管机构登记造册并通报情况。各部门建设的气象监测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证数据传输时效和质量,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依托辽宁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开展气象监测信息交换与共享。
(辽宁日报 记者赵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