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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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2024-06-2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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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沈阳市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扎实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领导小组组长刘慧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领导小组组长郭彩云主持会议。会议书面传达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了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关于全省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丹东市、铁岭市汇报本部门、本市普查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文物工作是党的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实践。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文物普查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我省文物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会议强调,狠抓贯彻落实,践行应保尽保,全力做好第二阶段各项工作。要压实工作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文物保护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文物普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推动本地区普查工作圆满完成。要强化质量管控,营造浓厚氛围,严肃督查问责。各地要抓紧落实普查经费、安排好实地普查时间、采购实地调查设备等,要切实推动实地调查尽快开展。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细化举措,提高站位抓落实,聚焦重点抓落实,形成合力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佟昭出席会议,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各市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文物局局长,沈抚示范区相关负责人,省直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杨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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